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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贯彻落实《2015-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【五金机械网】 时间:2015-05-07 来源:本站整理
各县(区)财政局、农机主管部门:
根据省财政厅、农机局《关于印发<2015-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苏农机行〔2015〕3号)和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,为做好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健全机制。各级农机、财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,强化内部约束,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,层层签订责任状,共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。要健全工作机制,加强沟通配合,农机部门按时限报送补贴申请结算材料,财政部门及时发放补贴资金,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,保障县(区)、乡(镇)政策宣传、信息公示、档案建立、业务培训、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。
二、规范操作,严格管理。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和公示制度,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,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。严格机具核实制度,对补贴额较高、购买量较大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。严格补贴机具牌证管理,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要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。严格执行产品铭牌等标志标识要求,在补贴机具醒目位置用油漆喷印“20XX年江苏补贴农机具,宿迁市监督电话:0527-84338958,84357345”的监督标识。
三、优质服务,高效便民。把农机购置补贴的规范实施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、新机具新技术推广、安全生产、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,及时主动通过“送检下乡”、“送机下乡”、“送教下乡”、“送科技下乡”等形式,广泛深入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提高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机手的政策知晓率。鼓励乡镇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农服中心等开展受理申请、核实登记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,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售后维修服务,确保不误农时。
四、强化监管,接受监督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。根据购机补贴的重点环节,通过重点农户抽查、明察暗访、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,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。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,公布举报投诉方式,全程全面公开补贴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推行个人信用与规范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挂钩,协调配合将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纳入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。
各县(区)农机、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情况,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,及时报市财政局、农机局审核备案。要及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和年度总结报送工作,于当年12月1日前,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局、市财政局。市财政局、农机局将对各地信息公开、信息报送、规范操作、资金兑付、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督查,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评价。
 
 
宿迁市财政局        宿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
2015年4月20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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