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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物品申报单证--《驻港澳人员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》
【五金机械网】 时间:2011-12-09 来源:本站整理

一、适用范围:

常驻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因公出国人员携带货币、旅途自用物品和耐用消费品进出境时,使用此证向海关申报。

二、栏目填写规范:

1、进出申报登记栏:

——品名、数量、货币:注明携带进出境旅途自用物品的品名、数量,报明携带外币的币名、币值和货币单位。

——入境日期:填报入境日期(年、月、日)

——出境日期:填报出境日期(年、月、日)

2、免税物品申报栏:

——第四项物品数量/价值:填报第四项物品的品名、数量及物品的价值。

——第五项物品数量/价值:填报第五项物品的品名、数量及物品的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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